疫苗接種│市民接種疫苗後須逗留30分鐘 政府設10億保障基金申索期限2年
發布時間: 2021/02/18 15:06
最後更新: 2021/02/18 16:41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(28日)根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使用疫苗)規例》(第599K章)(《規例》),認可科興控股(香港)有限公司(科興)的新冠疫苗(即克爾來福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(Vero細胞))在香港作緊急使用。
陳肇始表示,走過一年多抗疫路,形容有疫苗注射是來到關鍵時刻,將感染程序減到最低,令社會恢復正常運作的希望,想清楚交代緊急使用的疫苗都是經專家審核,效益是高於風險,雖然是新生事物,科學上仍需進一步研究,但可以肯定:
接種一定好過不接種,愈多人接種一定愈好,早打亦好過遲打。
在疫苗採購方面,陳肇始指獨立專家委員會及政府已通過科興控股( 香港) 有限公司研發的疫苗CoronaVac,及德國藥廠BioNTech 與復星醫藥合作研發的疫苗BNT162b2在港使用,又指雖然已訂購2250萬劑,仍不能掉以輕心。
在監察方面,當局建議市民接種後於指定地方逗留30分鐘,如有不良反應可即時處理。當局會設立一般和鼓勵自發性通報機制,由醫護人員和藥劑業界通報異常事件;同時會與香港大學的學者合作,主動監察異常事件,特別是關注事件。此外,申請認可者須按《規例》提供和更新疫苗安全的資料,以供檢討疫苗的效益和風險。
至於保障基金,接種疫苗人士如出現與疫苗或其接種相關的非預期嚴重異常事件,亦應獲賠償,然而,經法律程序索償不單費用高昂且過程繁複,更存在不確定性,故港府會設10億保障基金,申索應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2年內提出;政府將於2月26日向財委會申請撥款。陳強調設保障基金是有備無患,主要是令市民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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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鄧凱文